关于做好2016年度团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9-04-11

共青团贵阳市委文件


筑青通字〔2016〕27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团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团委,市教育局团委,市属各高校团委,省属在筑中学团委,高新区团工委,综保区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团组织: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现就做好我市2016年度团内基本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所采集数据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领域、各层级团组织要准确掌握团员、专兼职团干部、基层团(工)委、基层团(总)支部的基本情况,认真统计填报《共青团领导机关(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2016年度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和《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中要求的有关数据。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各项数据统计汇总工作,要选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不得随意更换。

二是统计工作要从基层团支部做起,逐级汇总上报,年度统计数据变化幅度超过5%的团组织,要对数据变化原因作出书面说明。

各级团组织要对所属的基层团组织报送数据进行认真校核,对于统计过程中发现的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库中错统、漏统问题,应及时更正和补充,确保误差率不能高于5%(实际录入团员人数与“团组织管理”中汇总填写的团员人数相差比例)。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数据审核上报。市属各高校团委,省属在筑中学团委,高新区团工委,综保区团工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团组织,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内将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电子版)、汇总表(附件1)、对比表(附件2)经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团市委组织部审核,确保1月6日前全部审核合格。各区(市、县)团委,市教育局团委,请于2017年1月9日前将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电子版)、汇总表(附件1)、对比表(附件2)经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团市委组织部审核,确保2017年1月20日全部审核合格。

五是我委今年将严格执行“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原则,本次统计工作结束后,将按照各团组织统计情况划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并作为明年“五四”系列评选表彰名额、外出培训名额的主要依据,对团内统计工作推进迟缓、质量不合格的单位,减少或直接取消评优和外出培训资格。



联 系 人:梁  殷   邱  夏  梁四维

联系电话:85814560、85824113(传真)

电子邮箱:gqtgyswzzb@163.com


附件:1.《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2.《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3.共青团领导机关数据采集系统

4.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

5.《用户手册》





                                                                                           共青团贵阳市委

                                                                                           2016年12月7日


附件1

2016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类别

领域

团组织

团员

团干部

基层团委数

基层团工委数

团总

支数

团支

部数

团员数

专职团干部数

兼职团干部数

公办学校

高校








中学








中职








民办学校

高校








中学








中职








国有企业








非公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城市社区








 








填表说明:

基层团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团组织,含乡镇团委。

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团干部含乡镇、社区团组织、团干部。

驻外团工委列入流入地团组织统计。

农村团员不含学生团员、企业团员、外出务工团员。

企业团员含外来务工团员。

中专学校列入中职学校类别统计。

专职团干部是指专门从事共青团工作,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兼职团干部指既从事共青团工作,又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

所填数据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材料发送至团市委组织部邮箱gqtgyswzzb@163.com,纸质版由团组织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上报。


附件2

共青团有关统计数据对比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年度

类别

2016年度数据

2015年度数据

增减幅度(%)

基层团委数




基层团工委数




团总支数




团支部数




团员数




专职团干部数




兼职团干部数





备注:年度统计数据变化幅度超过5%的,请对数据变化原因作出书面说明。请规定时间内将本表及书面说明材料(如有)发送至团市委组织部邮箱gqtgyswzzb@163.com,纸质版由团组织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上报。


附件3:共青团领导机关数据采集系统.zip

附件4: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zip

           基层组织视频帮助.zip(下载后请将后缀“.zip”改为“.exe”)

附件5:用户手册 .doc(下载后请将后缀“.doc”改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