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贵州省优秀少先队员”、“贵州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贵州省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各市(州)团委、教育局、少工委,贵安新区团工委,仁怀市、威宁县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共青团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第七次全国少代会部署,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全省少年儿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少年儿童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展示自强自立、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少工委决定评选“贵州省优秀少先队员”、“贵州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贵州省优秀少先队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标准
所推报的优秀个人与集体要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要注重事迹感召力,选出真实、可学的榜样,特别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体现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的优秀典型。
(一)贵州省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小学、中学少先队员。
2.热爱生活,积极乐观;热爱学习,好学上进;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 在从小学习做人方面表现突出,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与人为善,明礼诚信,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
4.热爱队集体,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在各类主题队日活动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中表现突出。
5.在从小学习创造方面表现突出,争当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小标兵。
6.明理知耻、崇德向善,诚实,有爱心,孝老爱亲,乐于助人,有热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节俭意识,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7.近几年内获得过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少先队员或为集体赢得荣誉、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少先队员。
(二)贵州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 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4年以上的少先队大队、中队辅导员和总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3年以上的志愿辅导员。
2. 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学习传承老一辈少先队工作者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热爱少先队工作,发扬奉献精神,有较高的素质能力。
3. 少先队辅导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特别是在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和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活动,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方面,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比较突出。
4.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组织各类主题队日活动中表现突出。
5.少先队工作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者优先考虑。
(三)贵州省优秀少先队集体
1. 少先队大队
(1)少先队工作和活动活跃、有特色,在当地影响大,特别在开展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方面成效突出,少先队员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少先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
(2)积极落实上级少工委的活动部署,开展全国及少工委面向基层的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程落实情况较好,开展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活动特色鲜明、效果好。
(3)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定期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会议,规范举行少先队入队(初中建队)等仪式。
(4)大中队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专业素质,辅导员经常性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少先队活动和工作研究,并取得较好效果。
(5)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少先队的特色鲜明,时代感强,利用率高。
(6)近3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荣誉,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2. 少先队中队
(1)队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光荣感、组织归属感强,自主管组织、自主搞活动,共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保证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开展主题鲜明、有意义有意思的课内外、校内外活动。
(3)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4)少先队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作用,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
(5)近3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共青团组织、教育部门、少先队组织等授予的荣誉,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二、名额分配
(一)“贵州省优秀少先队员”200名,“贵州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00名。推荐的“贵州省优秀少先队员”和“贵州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人选中农村、少数民族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同时要注意男女比例。
(二)“贵州省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分配为大队100个、中队100个。推荐的农村少先队集体比例不少于30%。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一)推荐人选和集体要保持性别、民族、城市和农村、小学和中学比例,注意推荐革命老区少年儿童、残疾少年儿童,各地推荐的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中必须至少有1名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代表,必须有1名中学少先队员代表。
(二)面向基层、实事求是。
(三)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推优。各市(州)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人选并准时上报。(材料包括:1.候选人、候选集体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2.候选人、候选集体汇总表一份;3.候选人、候选集体2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各2份;4.候选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各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候选人、候选集体事迹简介电子版(word格式)、标准照片 (jpg格式)一并报到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推荐表先以传真方式报送,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陈 厦 何世琴
电子邮箱:gztswsnb@163.com
联系电话:0851-85513327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青年路35号省团校内(团省委307室)
附件:
1、“贵州省优秀少先队员”、“贵州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贵州省优秀少先队集体”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706/20160706212535_522.doc
2、“贵州省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汇总表/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706/20160706213020_413.doc
3、“贵州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候选人汇总表/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706/20160706213044_384.doc
4、“贵州省优秀少先队集体”候选集体汇总表/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706/20160706213103_697.doc
5、“贵州省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706/20160706213117_880.doc
6、“贵州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706/20160706213133_539.doc
7、“贵州省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60706/20160706213148_714.doc
共青团贵州省委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少工委
2016年6月30日